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新闻中心->队伍建设
挂职风采丨锦旗里的“司法为民答卷”

  

  “感谢李法官给我做主,挽回了我的损失!”当事人文某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一面印着“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几个烫金大字的锦旗,在冬日暖阳中递到了宁夏法院来泉州中院交流学习的李建明法官的手中,当事人用最质朴的方式,向司法工作者“真情告白”。

  故事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当事人文某的吊车系经营性重型专项作业车,日常通过出租或者自营作业获取收益。2024年8月的一天,文某经人介绍接手一个吊运钢梁的工作。当他开着吊车到达作业现场,准备起吊货物时,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告知其该公司没有备案手续,属于违法施工,执法人员需扣押吊车以阻止施工。文某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后,行政机关不予理睬,仍将车辆扣押到停车场,历经37天后才归还给文某。对于文某而言,这意味着一个多月的停业,同时还实际支出了被扣车辆在停车场的看管费用。

   

  文某首先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承租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但败诉了。于是文某转而与行政机关沟通,但仍沟通未果。无奈之下,他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扣车行为违法并赔偿其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行政机关的扣车行为违法,但只责令行政机关赔偿停车费用,对车辆的运营损失没有予以支持。文先生想不通,向泉州中院提起了上诉。

  这个案件由宁夏法院来泉州中院交流学习的李建明法官办理。接手案件后,李建明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细致梳理案件事实,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依法确定和核算赔偿范围与金额,积极向行政机关释法说理,并依托府院联动化解纠纷机制,协调涉案行政机关所属政府主要负责人参与案件会商研判,推动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协同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法院出具了行政赔偿调解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锦旗的字里行间,承载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满心赞誉,更彰显了行政审判司法为民的暖心力量。行政审判,一头牵着人民群众的期望,一头连着行政机关的公信,如何在两者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是每一位法官在办案中必须考量的因素。对于该案件的审理,李建明如是说:“调解书不仅是纠纷化解的终点,更是民生保障责任的起点。”

  民声所响,法之所往。接下来,泉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府院联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为纽带,通过精准司法审查、多元纠纷化解、指引复议前置等举措,以司法之力促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回应人民群众的实质性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来源: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