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新闻中心->队伍建设
铁肩先锋丨马小梅:于无声处写忠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七一”前夕,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分党组围绕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纪律意识、表率作用五个方面,选树5名“党员先锋岗”。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全院干警对标先进、见贤思齐,特开设“亮身份 当先锋 作表率”党员先锋岗事迹展播专栏,集中展示优秀党员干警的实干风貌。希望广大干警以先进为镜,将榜样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赤诚奉献的实际行动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奋力谱写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授予词:督察问责,她严字当头;管档用印,她慎之又慎;党务内勤,她事无巨细。日复一日与文件为伴、与印章为伍,她在方寸工位间串联起法院运转的每一个细节。守底线、护安全、保运转——她用默默无闻的坚守,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最为朴素也最为厚重的忠诚。

  马小梅,女,回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8年10月进入法院工作,2024年12月遴选至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现任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一级科员。入院以来,她先后承担纪检监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用印服务等多项综合保障工作。没有聚光灯下的高光时刻,却在每一次文件流转、每一次督察通报、每一次会议记录中,以极致作风诠释着综合岗位的严谨与担当。

   

  

  聚焦监督主责,做纪律规矩的“探照灯”

  作风纪律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督察岗位则是守护这条生命线的第一道关口。马小梅深知,防微才能杜渐。她牵头构建“线上+线下”立体监督体系,开展专项督察25次,发布督察通报6期,让苗头性问题露头即被打、发现即被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区法院纪律作风集中整训等专项行动,她逐条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170余份巡视检查资料进行系统分类和汇编整编,做到条理清晰、随时可查,并撰写上报专项工作材料10余份,全方位反映作风建设成效,形成“查摆—整改—反馈”的完整闭环。她严把干部廉洁关,核实24人次廉洁自律情况,出具廉洁自律证明15份,规范处置来访来信来电线索26条。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月督促提醒、季通报分析”机制,就发现问题组织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一份份通报、一次次谈话、一条条线索的规范处置,是她对“把纪律挺在前面”最朴素的践行,也为全院涵养清风正气提供了坚实的纪律屏障。

  管好“密、档、印”,做机关运转的“安全阀”

  文件流转、归档整编、用印服务,每一项都关乎机关安全与运转效率,容不得半点疏漏。马小梅以最严要求守住底线、以最实举措确保万无一失。文件流转方面,她建立“全程登记、闭环流转、日清周查、隐患清零”工作机制,自2025年进院以来累计处理各类收文1000余份、发文180余份,跟踪督办800余份文件,确保每一份文电来有影、去有踪、流转安全、处理及时。归档整编方面,她全面梳理2025年度文件资料,筛选具有保存价值文件300余份,高标准完成分类整编、扫描录入和电子归档,实现纸质与电子双轨并行、完整留痕、随时可溯。用印服务方面,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坚持“严谨核对、高效办理”,累计完成各类文件盖章15000余份。千份文件零疏漏,万次盖章零差错——她用近乎苛刻的严谨,于无声处守护着法院工作的安全底线。

   

  

  强化党建引领,做综合保障的“有心人”

  马小梅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对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完成各类会议记录40余次,确保每一次组织生活都有迹可循、规范有序。如果说规范记录是她党务工作的一个缩影,那么收文登记、资料汇总、信息报送……这些更加庞杂的日常,才是内勤岗位最真实的全貌。作为全院的内勤,马小梅承担的工作虽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却桩桩件件连着全院运转的“大局”。办事精细化、服务闭环化,是她对“内勤”二字的理解,也是她日复一日的践行。在她看来,每一份文件送达、每一次通知传达、每一段信息报送,最终都指向同一个朴素的目标:让审判一线的法官少一些后顾之忧,让全院运转多一分从容有序。

  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却有持之以恒的坚守;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有润物无声的奉献。马小梅把对公正的敬畏、对岗位的忠诚、对组织的赤诚,融进了每一次盖章、每一页档案、每一份文件之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属于综合岗位干警那份无声而有力的担当。

来源: 责任编辑:倪楚瑶
☆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