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耀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林草局、公安厅森林公安局、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及银川、石嘴山、吴忠三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自治区高院、银川中院、沙坡头区法院和泾源县法院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对环资审判工作的相关要求,通报了铁路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三年多来审理案件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发布了典型案例。三年来,铁路法院在自治区高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机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实施“三合一”审理模式,积极推进“审判+修复”工作方式,审理了一批环资案件,有效打击了涉环境资源犯罪,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新宁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铁路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宣传片,公安、检察、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全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一河两漠三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集中管辖以来,各集中管辖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不断深化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间的协同共治,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作为集中管辖法院之一的铁路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建立、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的建设、“审理+修复”审判理念的实践、典型案例培树及优秀裁判文书打造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值得肯定。同时也指出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会议对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工作配合等方面广泛达成了共识,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既要各司其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一是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法院通过调整集中管辖案件范围,打造专业审判队伍,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和裁判规则、裁判尺度等司法实务问题研究,主动发现、培育和选树优秀案例等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二是要增强府院协作,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协同联动保护机制。要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证据收集保全指引、案件线索移交、环保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检法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等的功能作用,实现环资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要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要建立涉案动植物救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联动、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实施与验收等机制,做实做细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铁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了铁路法院立案信访、诉源治理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