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疙瘩在我心里十七年了,今天终于解开了!” 一句如释重负的感叹,为一段跨越十七年的安家”马拉松”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套房子,两个家庭,数次诉讼,权利在纸上“空转”……这道看似无解的产权“死结”,终于通过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一份判决迎刃而解。
2008年9月,张某某怀揣着对家的憧憬,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下合同,支付全款后安心入住。然而他未曾料到,这竟是一场长达十七年奔波的开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在通过诉讼确认权利后,更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开发商竟将同一套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由行政机关办理了产权登记。
自此,张某某手握胜诉判决,却陷入了一个无形的“诉讼怪圈”:民事判决确认了他的权利,但行政机关因房屋已被登记而无法为他办理手续。他就这样在不同的程序间来回奔波,安居梦被悬置了整整十七年。
“就案办案,无法搬开当事人心里这块大石头。”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剖析案情脉络,抽丝剥茧后发现:张某某作为最早购房并实际居住十七年的权利人,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优先保护。而第三人的购房行为发生在张某某胜诉判决的执行期间,且从未实际入住,权利基础存在明显瑕疵。最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作出判决:撤销被告某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判令被告将房屋登记到张某某名下。这份判决,穿透了程序的壁垒,将纸上的权利真正落到了实处。
只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再复杂的纠纷也能找到解开谜团的钥匙,再漫长的等待也终将迎来曙光。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是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写照。它告诉我们,司法为民,不仅要写在判决书上,更要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判决,实实在在地解开群众心中的“疙瘩”,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