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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簿公堂”到“案结事了”:一场庭审背后的司法温度与源头智慧

  

一边是心急如焚的原告,眼睁睁看着自家承包地被占、租金没有着落;一边是行政机关依法回复,却未能触及诉求核心……近日,由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一起看似陷入僵局的行政诉讼,在庭审结束后迎来关键转折。

一个普通的下午,一起涉违法用地查处行政案件在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刚刚结束庭审,但案件承办法官晏润芝的工作并未止步,她与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不约而同地做起了同一件事:为迷茫的当事人精准“指路”。

案件背后,是一位普通农民多年的心结。他将承包地租给某公司后,对方不仅停付租金,更是“人间蒸发”。眼看着土地被圈占、堆满建筑垃圾,他只能寄希望于自然资源部门出手查处,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递交了履行查处职责申请书。然而,因土地性质已转为建设用地,且目前为空地,未进行建设,行政机关调查后的回复未能解决他的根本诉求——他要的是拿回土地、讨回租金,遂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您的核心诉求,其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庭审后,晏润芝法官一语道破关键。她向原告耐心解释:联系不上公司代表不影响维权,持有承包合同就是维权的底气。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也坦诚相告:无论土地性质如何变化,在未经合法征收前,您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依然存在。

这番话宛如拨云见日。原告当场表示:“我听明白了,我撤诉。”

更令人欣慰的是,这场庭审成为了推动执法进步的契机。“如果我们当初在回复中主动告知原告民事维权途径,或许就不会有这场诉讼了。”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深受触动,当场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完善流程,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最有效的维权渠道,真正从源头预防争议。

这起案件的处理,生动诠释了何为“司法为民”。案件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庭后精准释明,让当事人少走弯路、减轻诉累;行政机关也不止于“就案办案”,而是举一反三优化履职。从“结案”到“解纷”,从“末端处理”到“源头治理”,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用实践证明了司法的温度往往就体现在那“多走的一步”里。

未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秉持实质解纷理念,助力构建“预防为主、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新格局,让更多纠纷消弭于萌芽,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更温暖的方式实现。

来源:银川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晏润芝、郭鑫鑫、倪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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