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新收一起行政征收补偿协议执行案件。因涉案行政机关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补偿给付义务,案件当事人依法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为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同时避免因对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影响其正常履职,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在强制执行立案节点前主动介入,启动执行前端矛盾疏导程序,通过前置调解、释法警示、会商沟通等多项举措,从源头稳妥化解涉执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执行工作前端高效化解的良好成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涉案行政机关送达《预执行通知书》,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启动执行前会商程序,书面责令涉案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履行方案,配合法院开展会商工作。通过面对面沟通,厘清案件履约的堵点与难点,协商确定履约方案,为行政机关筹措资金、落实补偿义务预留充足的整改缓冲期,以柔性司法举措搭建起政企矛盾化解的沟通桥梁。同时,向行政机关送达《惩戒预警告知书》,援引失信名单录入、限制高消费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涉案行政机关拒不按期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将面临的惩戒措施,倒逼责任主体正视司法裁判权威,主动落实履约责任。
为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构建了行政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涉府执行案件“执行会商+惩戒预警”工作机制。通过优化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完善“柔性劝导+刚性警示”工作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持续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执行工作服务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