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党支部召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出席会议。
会前下发了《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关于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征求意见表,全体党员干警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
会议开始,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处理意见》。党支部副书记于淑文代表支部通报了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用具体问题说话,深刻进行对照检查。同时,每一位普通党员不遮不掩地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同志直截了当地进行了批评提醒,真正达到了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常务副院长马俊强调,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示范推动。每位党员站位要高,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植心、践于行,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作风保证。
自治区高院机关党委委员周云韬莅会指导,他要求要以党章党纪党规为标尺,以自治区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镜鉴,主动认领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与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有实效。